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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棵树村民族团结广场及售货亭、舞台灯光音响出租招租公告

11-10 17:51 阅读 2090




招租条件


为盘活集体资产,发展集体经济,石林县五棵树村委会委托云南雷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五棵树村民族团结广场及售货亭、舞台灯光音响进行公开招租。欢迎具有承租能力的潜在竞标人参加。





项目概况


2.1 招租人:石林县五棵树村委会

2.2项目名称:五棵树村民族团结广场及售货亭、舞台灯光音响出租

2.3位置:石林彝族自治县五棵树村民族团结广场

2.4招租范围:五棵树村民族团结广场及6个售货亭、电子大屏、舞台灯光音响现状出租,仅限五棵树村民族团结广场内经营;

2.5竞标人务必自行现场勘查标的现状,一旦参与竞标即视为认可并接受标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和风险;

2.6招租内容:对五棵树村民族团结广场及售货亭、舞台灯光音响现状公开招租。





招租方式、招租要求


3.1招租方式:本次招租采用一次报价价高者得的方式进行;

3.2出租期限:本次招租出租时间为5年,自2025121日至20301130日止。因政策调整需收回时会在收回前提前60日历天书面通知承租人,合同提前终止。自书面通知送达承租人之日后承租人已缴纳的后续租用费及履约保证金招租人无息返还给承租人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承租人损失承租人承租后续投入可拆除且不影响原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的部分归承租人所有;

3.3招租底价(竞标价不得低于底价):为保证招租人、竞标人利益,经过市场询价确定本招租项目设立招租底价:租金底价¥80000.00元/年(大写:人民币万元整每年);

3.4履约保证金:本次招租承租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在竞标确认承租人资格后2个工作日内缴纳至招租人指定账户,逾期或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承租人资格并由招租人没收其竞标保证金;

3.5租用费支付:承租人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年的租用费。后续每年的租用费,应在每年121日前缴纳,如逾期10日历天不缴纳后续租用费,合同自行终止;

3.6若因承租人原因合同终止,承租人需在合同终止起30日历天内退场,招租人不给予承租人任何补偿和损失赔偿;若因招租人除政策调整需收回原因外合同终止,招租人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3.7承租人不得从事违法生产经营活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水、电等相关其它费用;

3.8负责做好广场绿化、环卫、安保、卫生间保洁并承担相关费用;负责配备专业音响师;负责购买民族活动广场活动场地保险;负责组织并做好每周至少两场篝火或文艺演出等活动(如若有其它类似活动除外)并承担相关费用;

3.9如若五棵树村村委会及石林街道办事处在民族团结广场组织活动,承租人应积极支持配合甚至暂停营业并不得收取场地、电子大屏、舞台灯光音响任何费用;

3.10承租人接受相关部门管理监督若违反市场监管、住建、城管、消防环保等国家职能部门规定要求,因此受到相关部门处罚,承租人自行承担后果,招租人不负任何责任;

3.11承租人租用期间招租人有权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如承租方有任何违约行为,招租方有权要求承租人及时整改直至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3.12承租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承租期间的一切安全生产责任由承租人自行全权负责;

3.13承租人租用期间应对场地及相关设施电子大屏、舞台灯光音响设备做好维修、维护,合同终止后按正常状态移交招租人,如造成不正常破损情况的,由承租人在合同终止前无条件整改、修复、完善或以现金方式补偿招租人;

3.14报名、资料费¥500.00元/家(大写:人民币佰元整每家),售后不退。






竞标人资格要求(若不具备,招租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1本次招租要求竞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济能力;

4.2中标的竞标人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租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经查询竞标人如有行贿犯罪档案信息记录,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4.3竞标人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或与五棵树村集体存在债务纠纷的,无竞标资格;

4.4竞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竞标人报名、资料获取方式


5.1 凡有意参加的竞标人,请于20251111日至20251117每日900分至1730(北京时间,含节假日,下同)到招租代理机构:云南雷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石林县城天奇路民族体育场后大门对面二楼)现场报名,此为竞标报名、资料获取的唯一途径;

5.2报名时报名人为企业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除外)、报名人本人身份证;报名人为个人的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竞标地点、时间、方式及评标办法


6.1 已报名的竞标人,请于202511181530(竞标截止时间,下同)前携带报名资料到云南雷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林县城天奇路民族体育场后大门对面二楼)参加竞标;

6.2竞标保证金:¥6000.00元(大写:人民币仟元整),竞标保证金现金带至竞标现场交招租代理机构。如中标,承租人在与招租人签订合同并租用费缴纳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由招租代理机构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违反相关规定的则不予退还并追究相关责任。未中标的,在竞标会议结束现场由招租代理机构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
6.3逾期未参加竞标和未缴纳竞标保证金的竞标人,视为放弃竞标;
6.4承租方在签订承租合同前须一次性向招租代理方支付招租代理费¥6000.00元(大写:人民币仟元整);

6.5各竞标人到达投标现场签到时递交填写完成的五棵树村民族团结广场及售货亭、舞台灯光音响出租投标表(投标表在竞标人报名时发至每位竞标人);

6.6现场公布五棵树村民族团结广场及售货亭、舞台灯光音响出租投标表各竞标人填写内容;

6.7竞标人响应五棵树村民族团结广场及售货亭、舞台灯光音响出租招租公告要求,且报价最高者为五棵树村民族团结广场及售货亭、舞台灯光音响出租中标人(承租方)。若有最高报价一致的,最高报价相同者需重新报出高于之前的报价,直至产生中标人为止。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租公告在石林县五棵树村委会五棵树村民族团结广场公示栏、石林在线(网站)、石林生活(微信公众号)发布。





联系方式


人:石林县五棵树村委会

址:石林彝族自治县五棵树村

人:普老师

话:13888460272

招租代理机构:云南雷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石林县城天奇路民族体育场后大门对面二楼石林办事处

人:马老师

话:13888500766



202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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